【退換貨政策】
一、七天鑑賞期說明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,您享有商品到貨日起七天鑑賞期(含國定例假日)的權益。
請注意:鑑賞期非試用期。
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(外觀不得有刮傷、破損、受潮)且包裝完整(包含主商品、附件、內外包裝、贈品等)。
若商品已經拆封使用、人為損壞,或缺少配件,恕無法接受退換貨。
二、無法辦理退換貨的情況 若有以下情形,將無法為您辦理退貨,請留意:
超過七天鑑賞期(以物流簽收單或超商取貨日為準)。
商品已拆封使用,或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污損、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。
退貨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,或發票、配件不齊者。
消耗性/個人衛生商品:如螢幕保護貼(經撕開離型膜)、入耳式耳機等,一經拆封即無法回復原狀,除新品瑕疵外,拆封後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三、退換貨流程
請於鑑賞期內透過 [官方LINE/客服信箱] 聯繫我們,並提供「訂單編號」及「退貨原因/照片」。
客服人員確認後,將提供您退貨資訊(如超商退貨代碼或收件地址)。
請您將商品完整包裝(建議使用原紙箱),並於期限內寄回。
我們收到退貨並確認商品無誤後,將於 7-10 個工作天內進行退款或換貨。
四、退款說明
信用卡付款:將直接刷退至原信用卡帳戶(實際入帳日視發卡銀行作業而定)。
ATM/貨到付款:請提供您的銀行帳戶(戶名需與訂購人一致),我們將以匯款方式退回款項。
運費計算:若因商品瑕疵產生的退換貨,運費由我方承擔;若為個人因素(如買錯型號、不喜歡)退貨,退回運費需由買家自行負擔(若原訂單達免運門檻,退貨後未達門檻將扣除原出貨運費)。
【關於手機配件類商品的特別提醒】
螢幕保護貼/鏡頭貼:屬於一次性消耗品,請收到商品後先檢查外觀及尺寸。一旦撕開離型膜(底層保護膜)後,即視為已使用,恕不接受任何理由退換(包含貼壞、氣泡、入塵等個人操作因素)。
手機殼/保護套:請於安裝前檢查外觀。若經安裝使用後出現的使用痕跡、髒污或人為摔損,不在退換貨範圍內。
色差說明:因螢幕顯示設定不同,實品顏色可能與照片略有差異,此非屬瑕疵範圍。
